轉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轉户口需要什麼材料
有時候,因為人口遷移之後,在別的地方安定下來。為了孩子上學的問題就需要進行了户口轉移,或者父母離婚之後,孩子被判給一方,也是需要進行轉户口的。那麼轉户口需要什麼手續,又需要什麼材料呢?一起來看看吧!
轉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首先,需要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在派出所同意遷入之後,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出户籍證明。
接着,帶着相關材料和户籍證明到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等待户政科頒發《準遷證》;《準遷證》辦理之後,帶着《準遷證》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户口遷出,並且開具遷移證。
最後,帶着遷移證和相關材料去遷入地的派出所辦理遷入户口就可以了。
轉户口需要什麼材料
在辦理遷移户口的時候,需要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房屋租賃或產權證原件、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如果家中有孩子的,還需要出示父母兩方户口本、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原件(複印件)、以及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同時,還需要提交家庭人數申請人的書面報告。如果是遷出户口的話,還需要調動、投靠、錄取等原因證明。
大家要注意的是,轉户口可以委託別人辦理,但是最後在辦理户口遷入手續的時候需要採集本人人像照片錄入系統,因此必須得本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