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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什麼 善意取得的主要功能

善意取得制度是無權處分人將其財產有償轉讓給第三人,如果受讓人取得該財產時出於善意,則受讓人將依法即時取得對該物產的所有權的一種法律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是什麼 善意取得的主要功能

例如,甲將其租賃的一台電腦,擅作己有出賣與乙,乙基於甲的佔有事實而信賴該電腦屬甲所有,遂與其交易,甲將該電腦交付於乙後,電腦所有權即發生轉移。此時,乙取得電腦即屬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制度常用於贓物是否適用善意取得、不動產是否適用善意取得這兩方面的研究。

善意取得的主要功能

一方面,有利於維護交易安全,促進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在市場經濟社會,保護交易當事人的信賴利益實際上是保護交易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廣泛的市場交易活動中,從事交易的當事人往往並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權處分財產,也很難對其在市場上出售的商品逐一調查。善意取得制度雖然削弱了對原財產所有權人所有權的保護,但其對整個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是有利的。

善意取得制度是什麼 善意取得的主要功能 第2張

另一方面,有利於鼓勵交易,促進財產的流轉。善意取得制度保護了善意的買受人,只要其有合理的理由信賴不動產登記,或者信賴動產的佔有人有處分權,就不必支付大量的調查成本來審查轉讓人是否享有處分權,這就極大地降低了交易費用,有利於鼓勵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