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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代理是什麼 什麼是雙方代理

雙方代理是指一個代理人同時代理雙方當事人的民事行為的情況,即一個人既作為賣方的代理人又作為買方的代理人。由於雙方代理不符合代理權的基本原則,有可能會引發道德風險,所以各國法律一般予以禁止。在我國,雙方代理行為是否當然無效,要做具體分析。如果雙方代理事先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同意或事後得到了其追認,法律承認其效力。

雙方代理是什麼 什麼是雙方代理

資料拓展

雙方代理存在最大的風險就是代理人欺騙雙方的被代理人從中漁利,自己代理也存在這樣的風險。按照比較流行的信息不對稱原理,代理人對這兩種情況下被代理人的情況一清二楚,被代理人處於劣勢。因此也有專家認為,按照人性惡的前提,無效是比較合理的後果。如雙方代理未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或事後未得到各方的追認,被代理人可因此而解除代理關係,如造成損失亦應由代理人承擔責任。

雙方代理是什麼 什麼是雙方代理 第2張

自己代理行為與雙方代理行為的性質

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的合同應屬效力待定合同。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的合同在表象上具有濫用代理權的特徵。在前者,實際上是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訂立的合同,形成了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合同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雙方代理是什麼 什麼是雙方代理 第3張

該合同關係未涉及第三人,為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被代理人應享有撤銷權,如果自己代理訂立的合同未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被代理人也未主張撤銷,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合同自始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