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不动产地役权注销登记指南 重庆不动产地役权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一、办理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地役权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供役地、需役地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1份。
4、证明地役权消灭的材料原件1份。
5、申请人系单位或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6、供役地申请人为自然人并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应进行公证,涉及境外的应进行认证。原件1份。
7、其它必要的相关资料原件1份。
二、申请程序
2、到预审窗口预审;
3、到受理窗口交件受理。
三、办理时限
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
不动产相关知识拓展
不动产的含义: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的意义是:
1、物权类型不同,用益物权限于以不动产为客体,而动产质权、留置权的客体则以动产为限;
2、以法律行为作为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动产物权变动一般以交付为要件,而不动产物权变动则以登记为要件;
3、公示方式不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而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通常不要求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