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離婚登記辦理指南 重慶辦理離婚手續要帶什麼證件
一、辦理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男女雙方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3、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4、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辦理材料
1、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3、當事人各提交3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當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三、辦理流程
辦理重慶離婚登記可以事先網上預約。
1、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2、對符合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婚姻證件;
3、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4、其程序如下:初審—受理—填寫資料—照相—審查—登記頒證。
四、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在各類證件齊全的情況下,可以現場辦理完畢。
辦理費用:免費。
五、辦理地點
辦理地點:重慶市各區縣民政局(離婚雙方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參考,以各區縣實際時間爲準)